“皮包公司”是企业发展的最高形态
作者:曾浩文 日期:2009-10-22
“皮包公司”曾经是一个“贬义词”。
80年代,当时由于市场商品供应不足,紧俏商品短缺,为了缓解这一矛盾,从1984年开始,中央实行一种特殊的双轨制。同一种商品计划内是国家统一定的平价,计划外是议价,也就是市场价,两种价格相差悬殊。当时最热门的事情就是开公司,从而赚取“双轨制”的差价。
从1986年起,这类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公司,一夜之间如雨后春笋般地遍布全国。到1988年,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总数已超过41万家。其中打着“官办”招牌插足流通领域的不下25万家,许多公司权钱结合,政企不分,官商不分,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,牟取暴利。
以“官倒”为主要形式的“皮包公司”,曾经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。1988年10月3日,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,严格公司审批手续。实行政企分开、官商分开,惩治“官倒”。
进入21世纪以后,“皮包公司”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李海舰最近在穗支招:“企业要尽量减少自己公司的固定成本,主要通过外包,用可变成本替代固定成本,提高无形资产比重,把公司做成低成本的“皮包公司”。李海舰教授说,我这里说的“皮包公司”不是传统意义上骗人的皮包公司,而是指的是“轻资产”公司,学术上的名称是“虚拟企业”。
李海舰进而提出:“皮包公司”是企业发展的最高形态。
大家熟知的房地产中介,就是典型的“皮包公司”,随着房地产的发展,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。当然都是合法的,因为他提供了服务,整合了信息,信息是有价值的,这一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。
互联网上的信息多不多?多,但是乱。现在已经不是信息匮乏,而是信息泛滥,整合信息就凸显了价值。信息集贸市场提供了一个整合信息的平台,在那里可以很方便通过提供信息服务打造自己的“皮包公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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